第一章 网管员安全管理制度
1、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:
(1)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;
(2)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、维护,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,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;
(3)网管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、故障恢复等操作,必须有其上级授权;
(4)网管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;
(5)网管员调离岗位,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网管员代码;
2、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
(1)一般操作码由网管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要求生成。
(2)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。
(3)操作员调离岗位,网管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。
第二章 信息中心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
1、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。
2、定期或不定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,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。
3、认真完成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制定网络安全培训计划。
4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,并定期学习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》及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》等制度,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。
5、对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,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杜绝发布违反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信息内容。
6、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,加强对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,提高防范能力。
第三章 信息系统资产管理制度
1、协会员工有爱护协会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责任和义务,禁止任何破坏网络设备的行为。
2、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网络主管部门的批准,不得更换、修理网络设备。
3、由于客户端未按规程操作、不正当使用和维护网络及资源所造成的设备损坏,价值万元以下设备损坏且不能修者,按责任事故处理。4、信息网络系统设备由于管理不善损坏者,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。5、网络设备发生损坏后,一律由维修人员维修。擅自维修造成损失的,由责任人赔偿。
第四章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。